近日,鼓楼区房产服务中心为全面贯彻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的通告》精神,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召开了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物业企业负责人动员大会,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行动,不断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营造宜居鼓楼及祥和节日氛围。 会上强调各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物业小区要根据小区实际,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特别是要针对春节期间的风俗特点,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二是组织动员本辖区范围内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通过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栏、设置警示牌、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公开信、上户告知等方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区房产中心物业管理部门要在组织部署物业公司要在居民小区出入口、楼字通道、电梯等明显位置悬挂禁放标语、张贴禁放提示,物业公司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为切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禁放工作领导第四小组由市房管局负责检查督导鼓楼禁放区的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一阶段:1月21日至28日。检查督导禁放区政府:一是春节期间组织部署、工作机构、执法力量部署情况;二是社会面宣传发动情况,包括禁放通告、禁放标语、禁放提示牌等张贴、悬挂情况。第二阶段:2月4日至2月20日。春节期间要全面检查督导,特别是在以下重点时段要直接深入一线开展工作: (1)2月4日(除夕)晚20时至2月5日(初一)1时; (2)2月5日(初一)早6时至11时; (3)2月9日(初五)早6时至11时; (4)2月19日(元宵节)晚18时至22时。 检查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抽查街道、社区、小区等方式。检查督导中发现对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下发交办单;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在全市予以通报;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企业要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信息收集,分别于1月30日、2月12日、2月21日中午12时前报送至区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部门。 鼓楼房产服务中心将在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全面立体、广泛深入、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广大业主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禁放”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小区文明程度以及广大业主幸福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