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一、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申请各类(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申请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书应当 载明拟设立的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及出资额等内容;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4、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申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9、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公司住所证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四)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申请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如: ?ス?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公司变更名称,应当提交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股东会变更决议或决定。 ?ス?司变更住所,应提交新的公司住所使用证明,股东会变更决议或决定。 ?ス?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ス?司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ス?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ス?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ス?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ビ邢拊鹑喂?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ビ邢拊鹑喂?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ザ?、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各类(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企业章程: ??5、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 ??6、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免文件、身份证明; ??7、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如: ?テ笠捣ㄈ吮涓?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 ?テ笠捣ㄈ耸涤凶式鸨仍?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ケ涓?名称的,应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ケ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ケ涓?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ケ涓?经济性质,应提交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文件,以及资金信用证明或验资报告。 ?ケ涓?经营范围涉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4、税务、银行出具的销户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公章。 ??(四)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营业登记申请书》; ??2、由隶属的法人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ト?、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各类(设立、变更、延期、雇员、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1、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 ??(3)中外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4)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给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以及该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5)登记注册委托书。 ??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4)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6)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的决议; ??(3)变更股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シ?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变更事项涉及改变原合同、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 ?プ?让股权,还应提交转让合同以及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5)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住所,还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应提交委派方的委派证明和被委派人员的身份证明。 ?ネ馍掏蹲势笠刀?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的决议; ??(4)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不能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以及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营业执照正、副本和企业公章;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主管机关加盖印章);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シ?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ケ涓?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7、外商投资企业撤销其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3)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名称、负责人员、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点等;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 ??(4)由该企业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 ??(5)该外国(地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6)由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7)该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和各该人员的简历; ??(8)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登记表、身份证件、照片; ??(9)驻在地点使用证明。 ?ソ鹑谝怠⒈O找瞪昵肷枇⒊Wご?表机构,除应当提交上述证件和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董事名单。 ?ド鲜霾牧现杏猛馕氖樾吹模?应提交中文文本或者由翻译机构出具的译文。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由该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该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 ??(5)其他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ケ涓?机构名称时,还须提交由该代表机构的派出企业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派出企业变更名称证明书。 ?ケ涓?代表时,还须提交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对新任代表的授权书及其简历,新任代表的人员登记表、身份证件、照片。 ?ケ涓?驻在地点时,还须提交新驻在地点使用证明。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延期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由该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签署的延期登记表; ??(2)由该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签署的延期登记申请书; ??(3)由该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签署的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中文本); ??(4)、驻在地点使用证明;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 ??(6)若批准机关批准的驻在期限届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